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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借力外援“心疗”未成年人〔检察院〕

2017/05/31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南 海 记者 朱弼瑜

  5月23日上午,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嘉兴会心心理咨询工作室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这是南湖区检察院首次尝试在办案中引入专业心理疏导力量,践行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的一项举措。当天,会心心理咨询工作室心理咨询师卜宇鸿在检察官朱轶群的陪同下,到嘉兴市看守所内,对暂时羁押在此的涉罪未成年人小璐进行了第一次正式疏导。

  还在读初中的小璐,父母早年离异,案发前跟随妈妈、继父一起生活。因为妈妈的教育方式较为简单粗暴,母女关系紧张,小璐曾数次离家出走,甚至还从家里2楼的阳台跳下。今年1月,小璐又一次离家出走,被找回后,情绪低落的小璐把自己关在房间,随即把房间点燃想要轻生,所幸被及时救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涉嫌放火罪,小璐被刑事拘留,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到了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如果把我放出去,我还会放火!”在看守所里,和小璐的第一次谈话,检察官朱轶群就吃了闭门羹,这个15岁的女孩满脸倔强,语气强硬,内心高度戒备,抗拒与人交流,不惜以再次采取过激行为作为要挟,强烈要求留在看守所,远离家人。

  看着倔强的小璐,检察官并没有就此放弃。经过前期的社会调查,检察官基本掌握了小璐的家庭情况以及亲子关系状况,考虑到小璐的行为主要由家庭矛盾引发,检察官决定引入专业力量,对小璐进行心理疏导,为其留下足够的“自愈”空间,争取让这个因一时冲动犯错的女孩走出阴影。

  5月初,检察官会同工作室卜宇鸿老师与小璐进行了初步接触,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交流,小璐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接受老师的疏导。于是,23日当天,经南湖区检察院报请嘉兴市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官协调,终于有了第一次正式疏导。

标签:编辑:李细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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