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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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房东”手里租来的店面却被房东租给了他人……

2016/09/19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王卫国 通 讯 员 韩 燕 童巨萍 

  “我刚租的店面被房东告知已经租给别人了,这可怎么办?我可是出了两万元的转让费租来的啊,还有装修、刚进的货物……老娘舅,我开店的钱大部分都是借来的,我该怎么办啊?”看着20多岁的年轻姑娘小花在南湖区新兴街道司法所老娘舅工作室边哭泣边诉说,老娘舅朱扣娣忍不住安慰起来。

  抓源头,调解主要矛盾

  事情的源头主要在店铺的房东老范身上。老范在未告知承租人小丽和次承租人小花的前提下,转让了店面,导致小花陷入困境。因此,老娘舅觉得事情应抓住源头,首先从老范身上入手。

  经多次联系,老范来到了新兴司法所,他也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疏忽,说自己告知了店铺附近的所有人自己有意转租店面,可唯独没有告知承租人小丽。因此,他愿意拿出两万元,交由老娘舅转交给小花,以示承担过失的诚意。

  有了这两万元,老娘舅心里便有了底,也更有信心把这件纠纷顺利调解完成。于是,老娘舅告诉小花,根据老范的意思,除了她自己放在店里的货物可以拿走外,其他可拿走的家电也都可以带走。这样,剩下的争议主要就是店面的装修费用了。老娘舅便让小花提供相关票据。

  没票据,赔付金额难界定

  可一提到票据,小花就为难了。原来,小花是第一次开店,保存票据这方面的意识薄弱,对于装修的相关费用,她不是用支付宝支付就是现金支付,而且都没有索要收据。

  见三方对装修的具体数额争执不下,老娘舅决定实地考察一番,凭经验估量一下大概的装修费用。一番察看下来,老娘舅觉得装修投入与小花所报金额大致相符。而既然大家都信任自己,老娘舅就一锤定音:“就1万元了!”对此,大家均无异议。

  老娘舅指出,既然老范已经承担了大部分的赔偿责任,那么小丽和小花各自也应发扬一下风格,分别承担一点损失,而最合理的方案就是一人一半。但小花表示,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损失不应让自己承担,而小丽也觉得委屈——本来转让就没赚钱,现在却还要赔钱。

  见两人你来我往好一阵子,仍争论不休,老娘舅决定以情入理,让大家尽量体谅、理解对方,从而解决纠纷。经过进一步的劝导,大家的态度终于软了下来,小丽主动提出四六分,她承担六,小花承担四。对此,小花表示同意。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租房不仅要及时签合同,也需明确房东的情况,规避风险。如果是从“二房东”那里转租的,应经过房东的同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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