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南湖区新兴街道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尚未引发的纠纷。既然还没有发生纠纷,那还有什么可调解的?可事实上,这次调解避免了日后相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把矛盾解决在了起点。
赶去司法所寻求帮助的是社区居民陈正旭。陈正旭称,他的妻子于2001年去世,父亲因病于2004年去世,父亲名下的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顺理成章地由他继承。
老陈膝下有3个子女,眼看自己年事越来越高,他决定把这套房子分成3份,每个子女各得一份,可他跑了几次办证部门,都被告知,因为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这可难倒了老陈,于是他来到新兴司法所向老娘舅求助。
这到底是一套什么性质的房子?老娘舅走访了解,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老陈的父亲生前系军队退休老干部,这9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建在部队军用土地上的,部队分配给老陈父亲一家人居住,所以只有房产证和契税证,土地归部队所有,因此房子的土地证无法登记办理。三证不全,自然无法过户和更名。
这套房子怎样才能分割?陈正旭因此来到了新兴司法所要求解决,确认3个子女的份额。
人民调解一直被外界认为是一个解决矛盾纠纷的机构,但如今,大家开始逐渐认识和了解到人民调解的方方面面,就如上述房产分割问题,以前首先想到的是公证,但是公证手续繁多,对一个老人来说,公证费也是一笔较高的费用。在老娘舅的建议和指导下,陈正旭选择了走司法确认的途径,这样不仅费用全免,而且手续简便,能快速达到预期效果。
经司法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3个子女自愿达成协议,房产由他们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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