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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南湖区“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5/01/29 来源: 作者: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日常生活,根据《关于开展寻找浙江“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浙妇【201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深化南湖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寻找南湖区“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载体,深化广大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激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在参与中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活动时间

  1月下旬——10月

  三、主要内容

  南湖区范围内,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环保、热心公益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在推荐中,要把孝作为前提条件、一票否决条件。

  四、活动步骤

  (一)推荐上报(1月—4月底)

  1、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可登陆南湖新闻网(http://nhnews.zjol.com.cn/)寻找“最美家庭”栏目,填写推荐表,上传家庭故事、图片或微视频。通过微博评论留言等形式互动,参与“好家风好家训”专题讨论。

  2、组织推荐:各村、社区都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此基础上向各镇、街道做好推荐。各镇、街道要做到好中选优,至少推荐5户家庭(2014年度已推荐的“六十佳”家庭道德典型不再重复推荐)参加南湖区“最美家庭”评选。各镇、街道推荐的家庭要求征求综治、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在推荐家庭成员中有党员、公职人员的,还要征求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意见;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还要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区文明办、区妇联将于4月10日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二)评选公示(6月底前)

  自荐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区文明办会同区妇联,确定2015年度南湖区“文明家庭”示范户,并将示范户家庭事迹在南湖新闻网公示,经网络评选和综合评审,于6月前最终确定南湖区“最美家庭”。

  (三)宣传表彰(10月前)

  区文明办、区妇联将组织在南湖新闻网、南湖区妇联腾讯微博及相关媒体上晒出“最美家庭”的故事,家训、照片或视频等,对南湖区“最美家庭”的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结合南湖区第十一届睦邻节暨家庭文化节活动,对2015年度南湖区“文明家庭”示范户和南湖区“最美家庭”进行表彰,并将“最美家庭”的事迹改编创作,到基层进行巡讲巡演。

  五、活动要求

  1、立足基层。各镇、街道要把“妇女之家”和文化礼堂作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寻找“最美家庭”、展示家庭文明风采的第一平台,在“妇女之家”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一年四季常设常新;充分利用文化礼堂“文化墙”、“文化长廊”、“善行义举榜”等展陈载体,展示“最美家庭”风采,讲述“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家庭建设的基础作用,结合文明家庭创评工作,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过程以PPT、视频等方式记录。

  2、因地制宜。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工作,把寻找“最美家庭”作为家庭道德文明建设新的实践载体,以弘扬家庭美德为首要,依托妇联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工作,同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文化礼堂内容建设、巾帼志愿服务、睦邻节等活动有机结合,使寻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整体推进,力求通过寻找活动确立起家庭道德建设的标杆和导向。

  3、精心组织。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设计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紧贴群众心理的活动载体;要充分借助“过年”、“元宵”等传统佳节亲人团聚的有利时机,组建“最美家庭”故事巡讲团、举行“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宣讲会,激发广大群众寻找身边“最美家庭”的积极性,鼓励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

  4、广泛宣传。各镇、街道要通过网络、报纸、手机短信、公告栏等宣传平台,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妇女之家”、文化礼堂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要及时跟进活动进程,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集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在不同节点设计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建立活动的长效宣传机制,扩大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

  六、注意事项

  1、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可登陆南湖新闻网寻找“最美家庭”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1578007635@qq.com;组织推荐的请填写南湖区“最美家庭”推荐表,于3月31日前报区妇联办公室。2、各镇、街道注重收集活动相关资料,包括文字、视频、图片等,每月汇总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活动信息随时报送。联系人:王晓蔚、周美玲,联系电话:82838061、82838138。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嘉兴市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市南湖区妇联

2015年1月20日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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