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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5日起浙江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

2014/08/26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姜鹏飞 实习生 杜晓玥 摄影记者 王振宇

  “你这套房子成交总价为100万元,你应该交中介费2万元。”

  “搞错没有,以前都是按照1%来收的,最多1万元。”

  “那是以前,现在收多少由我们说了算。”

  “2万元也太贵了,便宜点。”

  ……

  类似的讨价还价场景,今后或许会在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断上演。而其背后,与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最近联合发布的《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不无关系。

  从9月15日起,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政府指导价变为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收费多少,由市场说了算。对此,百姓关心的是,嘉兴房地产中介市场会受到怎样的影响?今后买房会多掏中介费吗?

  ●解读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松绑”

  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获悉,8月8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了《通知》,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从下月15日起,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事实上,在该《通知》出台前,今年6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出台了这方面的通知,决定放开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目前,福建、山东等省份已陆续开始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浙江也紧跟其后。

  “今后,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市场说了算。”市住房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的放开,是因浙江房地产中介行业已形成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取消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市场调控价格的条件也已成熟。根据《通知》,今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房地产政策和技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服务要求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协议中明确。

  记者采访获悉,下月15日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后,嘉兴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为委托人提供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服务,严禁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尤其是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内容应包括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代收代付税费项目和标准等。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示的费用。

  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物价局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遵循市场规律,不会出台其他的价格规定,“但会注意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

  ●追问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会上涨吗?

  《通知》一落地,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嘉兴会不会出现中介服务费上涨的情况?

  其实,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天津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纷纷上调了中介服务费,涨幅甚至达到50%。而对于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费用实施政府指导价已经7年之久的杭州来说,此次“松绑”或将让300多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迎来一波收费上扬行情,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虽然目前没涨,但明确表示“要涨,已在考虑中”。

  嘉兴的实际情况如何?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早在1995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费的收取比例控制在房屋成交价的3%以内。但嘉兴的房地产中介费这些年一直在房屋成交价的1%左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陶兴林表示,嘉兴的房地产中介行业目前也是以市场调节为主,因此放开收费的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基本上不会造成价格大面积上涨。”

  记者带着百姓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区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少中介机构负责人分析认为,价格大面积上涨的可能性较小。嘉兴大家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作为市区房地产中介公司的“领头羊”,在市区开设的连锁店有数十家,该公司副总经理郁水坤认为,《通知》的出台并不会对我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产生明显影响,当前收费状况仍将基本保持平稳状态。

  市区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纪沈兴红,在这行已经干了多年,在她看来,嘉兴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目前不会有大的变动,“老百姓不用担心涨价,但也不太会降价。”嘉兴超越房产中山店经理易翠芹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价格的变动还是要看整个市场的行情,个别中介想涨价很难。”

  但也有少数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直言,随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的放开,今后将考虑对服务价格进行一定的提升,“毕竟之前的政策是多年前的,随着经济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了,而中介公司的各项成本也上升得很快。”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嘉兴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展中也遭遇了不少瓶颈。一方面,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二手房交易量大幅萎缩;另一方面,随着门店租金、人力等成本不断上升,房地产中介机构面临经营困难。

  南湖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刘嘉敏告诉记者,嘉兴房地产中介机构1%的中介费收取标准已经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并且一般是单向收费,只向买方收取费用。《通知》出台后,该行业协会理事会也在考虑对中介费用作出调整,采取双向收费或适当涨价。“价格的调整也是整个行业的呼声,目前我们也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刘嘉敏说,价格调整是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服务质量也要跟上,“买房对百姓而言是一件重要的事,整体服务的提升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是一个保障。想让客户付更多的中介费,就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纵深

  价格放开后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局获悉,最近10年左右的时间,随着嘉兴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各类房地产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市区大街小巷“遍地开花”。据统计,仅市区范围内,经工商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目前就有245家,而实际数目远远不止这些。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吴兴陆认为,此次放开经纪服务收费有利有弊。

  费用的放开也是适应市场规律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在服务质量上的良性竞争,促使从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但是,《通知》的出台也不免让人产生一些担忧:价格的放开意味着政府的调控减少,一旦价格缺乏控制,市场的自发性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机构间的纠纷增多。

  对此,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钟震直言不讳,从当前情况来看,由于受职能部门交叉等多种因素影响,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确实有些松散。从市区范围来看,尚未成立统一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现有的南湖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成立于2010年,成立时间较短,相关的协会章程也尚在起草阶段。因此,在为《通知》带来利好叫好的同时,也不免为今后行业的监管感到担忧,“市民一旦碰到收费等纠纷,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呢?该如何维权呢?”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丁远桂律师认为,今后关于房地产中介收费的纠纷、维权等或将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今后需要加强价格谈判的能力,学会货比三家。他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房、卖房时,要谨慎对待,要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注意查看三证是否齐全。同时,要留心将要买的房子是否为抵押房屋,合同条款等是否完善,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反复斟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可以向工商和建设管理部门投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编辑:莫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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