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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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基金小镇有啥实质性利好?

2014/07/02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 张瑞洁 通讯员 蔡士力  

  手握着大把资金,基金投资人却也为钱而头疼。“这个行业税负相对是比较高的,因此税收上的一些优惠政策,对我们的吸引力很大。”说起缴税,一位来南湖基金小镇考察的基金经理也不由得倒起了苦水。不过,在了解了南湖基金小镇的政策后,这位基金经理连声感叹,“这里真不错,不仅环境好,服务佳,连政策都是一等一的好。”

  在南湖基金小镇抛出的橄榄枝中,税收优惠政策无疑格外抢眼。根据《关于促进南湖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南政办发〔2011〕93号)文件精神,新注册或新迁入南湖金融区的投资类企业自纳税之日起6年内可以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所得70%的奖励;投资类企业按其个人当年所得部分形成的区级所得部分,给予70%的发展奖励;投资管理企业员工按不超过总人数的40%,按其个人当年所得部分所形成的区级所得部分,给予70%的发展奖励。投资企业和投资管理企业投资于南湖区的企业或项目,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区级所得部分80%给予奖励。

  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天天跟钱打交道的投资人感觉到,来基金小镇投资兴业,绝对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这些基金投资人究竟享受到了多少实实在在的好处?南湖区基金小镇负责招商的谢经理给记者算了几笔账。

  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的政府分成为省财政取得20%,地方财政取得80%。发展奖励后的实际税率为5%×(1-80%×70%)=2.2%。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政府分成为中央财政取得60%,省财政取得8%,地方财政取得32%。发展奖励后的实际税率为25%×(1-32%×70%)=19.4%。

  而在投资者颇为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各路投资大佬而言,缴纳的个税也是不菲。比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以股息分红的个人所得税20%为例,个人所得税分成为中央财政取得60%,省财政取得8%,地方财政取得32%。对应的奖励后实际税率为20%×(1-32%×70%)=15.52%。

  从以上几笔账可以看出,发展奖励政策可谓力度空前。

标签:编辑:莫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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