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南湖区户籍或持有南湖区居住证且居住满3年以上、照顾家庭残疾成员或非家庭残疾人达3年以上,家庭成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残疾人家庭均可参加“爱心家庭”评选。与此同时,参加评选的家庭,被照顾对象应为持证重度残疾人,家人照顾残疾人具有充分的爱心和耐心,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有生动感人的事迹,还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
据了解,“爱心家庭”申报从4月6日持续到4月15日,候选家庭可由各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推荐,也可由家庭自荐和他人推荐,并由候选家庭所在的镇(街道)统一报送“爱心家庭”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残联)。经“爱心家庭”评审委员会初审、区政府残工委审核后,筛选出15个候选家庭,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投票,评出南湖区“爱心家庭”10个。“全国助残日”当天,将对10个“爱心家庭”进行命名表彰,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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