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确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和宣传报道口径,主持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新闻信息并接受记者的采访或提问,审阅签批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等。《制度》还对新闻发布的相关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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