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信息服务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既然是公共产品的一种,那就必然牵扯到分配问题。平等地、非歧视性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正是全体国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尽管社会不同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会有不同的标准,但使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数量和质量方面大体均等,无疑是保持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
无须讳言,长期以来,在我国,公共服务一直是城镇居民的专利,广大农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数量不多,质量也不高。各种公共服务因需要者的身份差异,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非均等化现象严重。比如在一些大中城市,美术馆、音乐厅都是文化人的“阳春白雪”,农民、农民工很难有闲暇和金钱享受这些高级的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服务无法均等化的背后,是公共财政投入不均衡。在城乡日益一体化的当下,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村居民,越来越期望能够获得与城市相同的公共服务,这是很现实、很迫切的要求。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缩小城乡差距也绝不能仅仅停留在打造生态意义上的江南水乡——把农民真正当做居民看待,舍得大手笔投入资金,让他们在家门口享受到与城里一样的优质公共资源和良好公共服务,同样应该是“美丽乡村”的重要基石。
经过多年建设,我市南湖区、平湖市已率先实现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海盐县也提前实现了这一目标。已建成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多具备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除了有销售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超市外,还设置了党员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区域、图书阅览室等,在方便村民办事的同时,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基本实现了咨询农技、修理农机不出村,文体娱乐不出村,培训阅览不出村。
从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起,提供更多、更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切实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这才是我们的进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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