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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令高校就业“四不准”

2011/06/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谢绮珊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教育部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做好201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各项就业工作,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抓紧组织网络招聘和现场招聘活动,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集中培训,帮助其了解离校后的求职渠道、服务系统和保障政策;细致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校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通知强调,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标签:编辑:金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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