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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

2011/06/03 来源: 作者:
 

全区各级文明单位:

当前,嘉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已进入到关键性、决定性的倒计时阶段,南湖区是嘉兴市主城区,在创建中肩负着重要任务。为使顺利通过检查测评,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创建氛围,南湖区文明委要求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区各级文明单位要对干部群众加强思想教育,采取培训班、座谈会、演讲会、征文比赛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创建知识。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围绕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国文明城市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是当今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要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文明城市人民建,我为创城做贡献”的主动意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参与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全区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建迎检作贡献。一是利用电子屏幕等宣传创建标语,制作创建公益广告;二是印制、发放文明城市宣传材料,不仅要在本单位内发放,而且要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把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名市民手中;三是开办创建宣传栏,深入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四是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干部职工争当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街头,集中开展创建宣传、志愿者服务及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活动;五是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好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容貌秩序;六是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平安出行、文明交通、文明行车、文明走路,主动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维持和各类公益活动中,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参与者和监督者,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三、提高标准,充分履行文明单位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职责

文明单位是对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授予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作为文明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勇于争先,率先垂范,积极为创建迎检做贡献。此次创建迎检,不仅是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的一次综合性检验,而且是对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行动的全面考量。所以,现在正是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关键时刻显身手的大好时机,正是充分履行文明单位创建职责的重要时刻,希望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在本次创建迎检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用积极的行动,丰硕的成果为创建做贡献。目前正在积极争创文明单位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参加到创建工作当中来,在创建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展示文明风采。区文明委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文明单位评选、考核、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宣传报道,请各单位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对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区文明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标签:编辑: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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