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互联网是不是人人道德高尚的“理想国”,是不是事事随心所欲的“乌托邦”?“数字化生存”坚定的支持者马云会说不是。他经营的阿里巴巴公司,刚刚清理掉贸易平台上1000多家涉嫌欺诈的供应商。“艾滋女事件”当事人闫德利会说不是。有人假她名义开博曝光279名所谓“性接触者”的手机号,引起轩然大波。网络发烧友李俊也会说不是。由他制作的“熊猫烧香”病毒,让上百万台电脑受害,也让制作者本人锒铛入狱。
互联网诞生之初,一群知识精英曾梦想:靠人的道德自律,组成一个网上自由王国。他们失败了。这毫不奇怪。网络世界中每一条信息、每一个地址背后,都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生命。到去年底,全球网民数量已达20.8亿,如果再加上52.8亿手机用户,几乎整个世界都已联网。一旦出现管理真空,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电子商务到知识产权,合法行为、合法权益、合理诉求将遭到冲击和破坏,造成的可能不只是混乱,而是灾难。
作为掌握最多管理资源和管理手段的政府,理应担负起互联网“管理员”职责,在互联网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这已是全世界的普遍共识。美国有130多项互联网管理法规,堪称“世界之最”;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也有法律授权调查机关必要时监控网络信息。对于很多行为,小到上网公布他人体重,大到进行黑客攻击,很多政府都会明确插手制止:“你不能!”
在一些人眼里,管理互联网意味着限制网民思想、钳制言论自由、阻碍信息流动。事实并非如此。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体现在监控有害信息,打击网络犯罪,维持网络世界秩序;体现在填平网络鸿沟,提高信息使用效率,让更多人享受网络便利。看看我们身边,网络打假、微博打拐,培育不断成长的公民精神;网络问政、网络举报,更提升与时俱进的治理能力。
互联网推崇自由、促进自由,但绝对的自由并不存在。互联网的自由,也是法律之下、道德之下的自由。无论发表言论还是进行交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道德、尽到社会责任,可谓“底限原则”。
正因此,管理网络不仅需要政府,也需要全体网民的参与、社会各界的支持。网络这个典型的公共空间中,每一句发言、每一个行为,都可能进入几亿人的眼睛。网上的一则谣言,可能引发现实的恐慌;一次次不经意的拷贝和转发,可能让作者的版权受到严重侵犯……每一个网民都应该谨慎对待自己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像谨守在公共场合的规矩一样谨守在虚拟场合的规矩。管理者和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大多数人的自由和权利。
中国接入互联网不到20年,然而无论网民数量还是国家顶级域名数量,都已是世界第一。这样的发展速度,是网络“管理员”的成绩,也是对“管理员”的挑战。政府只有不断适应网络发展的新情况,发挥网络“管理员”职责,才能真正奠定“网络理想国”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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