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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宣教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1/03/22 来源:嘉兴文明网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部署,更好地利用传统节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根据市节庆办2011年嘉兴市端午民俗文化活动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宣教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充分挖掘端午节的深厚文化内涵,以“过端午、到嘉兴”为主题,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宣教实践活动,引导人们进一步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增强爱国情感,提高科学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二、活动项目

本次“我们的节日--端午”宣教实践活动共安排3项系列活动,让广大市民和青少年知晓、参与、感受“我们的节日--端午”氛围,营造节庆前的浓厚宣传氛围。

1.“我们的节日--端午”进校园

指导中小学生在端午节期间了解当地特有的民俗特色,帮助学生认识端午、喜爱端午、过好端午,在感受传统文化氛围的同时,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全市中小学生以“知我端午,爱我祖国”为主题制作手抄节日小报,参加全市评选。举办全市中小学端午网页制作比赛,鼓励各学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生动有效地开展端午民俗教育和中华美德教育。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文明办、社发局

活动时间:2010年3月至6月

2. “我们的节日--端午”进广场进农村

依靠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公益性文艺团队和各级文明单位的文艺节目库作用,组成“文明单位艺术团”等各类文艺团队进广场和农村新社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文艺宣教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牵头部门:市节庆办、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嘉报集团、嘉广集团,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文明办和相关文明单位

活动时间:2010年3月至6月

3. “我们的节日--端午”进网络

通过开展网上寄语签名活动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在活动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进爱国情感,树立报国之志,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市节庆办、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嘉兴文明网、嘉兴在线、嘉兴人网等网站

活动时间:2010年3月至6月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好端午宣教实践活动作为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活动。要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把重点项目与面上活动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保证整个活动稳步、安全、有序地开展。

2.创新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把群众发动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使群众成为节日活动的主角。要不断创新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形式和载体,使传统节日与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与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相结合,与现代公民文化需求相吻合,不断增强节日文化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节日欢庆中倡导文明新风。

3.做好结合文章,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贴近”要求,把端午宣教实践活动

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五城联创”工作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实际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既要把握全局又要体现地方特色,既要形成声势又要注重实际效果,让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在参与中享受快乐。

标签:编辑:沈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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