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城乡低保户居民可享受社区医疗服务“三免三减半”政策

2010/04/12 来源: 作者:

    近日,笔者从大桥镇获悉,该镇卫生院和下属各卫生服务站从4月1日起推行低保人群就医费用“三免三减半”政策,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缓解低保人群“看病贵”的矛盾。

    据悉,实行“三免三减半”的机构是南湖区所有符合设置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优惠的对象是全区持有效《低保证》的低保人员。自2010年4月1日零时起,低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就诊时,只要出示有效《低保证》,首次就诊或住院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名,便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的优惠。

标签:编辑:杨懿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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