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贤,字亮如(1903—1942)凤桥兴善寺人。杭州政法学校毕业,1927年春参加国民党,任嘉兴县党部执行委员。1930年起从事律师业务,开设律师事务所,同时创办《嘉兴民报》。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被推举为嘉兴县抗敌后援会委员。
1938年1月30日组织成立嘉属义勇军第一总队,任总队长,下辖5个大队,活动于嘉兴,凤桥、新篁、王店、余贤、钟埭、沈荡及袁化一带。1938年5月,配合国民党第二十八军六十二师三七二团一度收复海盐县城,开辟海北抗日根据地,并创办《海北导报》刊登抗日消息,揭露日伪暴行,鼓舞沦陷区人民树立抗战必胜的信念。
1941年,嘉兴局势日益恶化,十区专署为打开嘉兴北部的抗日局面,决定在沪杭铁路北设立专署办事处,任命姜维贤为办更好处主任。1942年2月4日他冒险去赴任,行至王江泾洪家港,被日军侦知包围被俘。日寇劝他投降,被他严词拒绝,后被秘密杀害,英勇就义。
1946年4月16日,为纪念抗日英雄姜维贤,嘉兴县政府在中山厅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