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南湖新闻网 >> 教育之窗 >> 英语

2010高考外语口试细则出台

2010/03/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昨天,2010年高考外语口试细则出台。在考试过程中,口试结束的考生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要“隔离”,每位考生只允许考一次。外语口试时长为5到7分钟,成绩分为5、4、3、2四级分制。口试教师名单要对外保密。

    今年高考外语口试时间为4月24日、25日两天。根据高考外语口试细则要求,口试备考时间为7分钟,口试时间为5到7分钟,口试成绩分为5、4、3、2四级分制。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书籍、纸张等。

    测试过程中,两名口试教师依照评分标准协商评定成绩后,将成绩填入《外语口试通知单》相应的栏目内并签名。每位考生口试结束后,其《外语口试通知单》由口试教师留存。

    口试教师由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口试的高校外语教师出任。每个考场的口试主考教师须有讲师以上职称。为确保考试公平,考点工作人员名单及口试教师所在考场名单对外保密,不提前宣布口试教师名单。名单公布后,口试教师直接进入考场准备口试。

    对于考点的要求是,按语种及考生人数设若干考场,同一语种的考场相对集中。为此,在同一小时内,口试结束的考生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要进行“隔离”。每位考生只允许在指定的考点参加一次考试。为此,考生在完成口试后需立即退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考试院高招办在复核考生口试成绩后将于5月5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成绩。

标签:编辑:杨懿泓

南湖新闻

更多

焦点图

镇街部门

更多

嘉兴市南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浙江南湖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批准文号: 浙新办[2008]16号 浙ICP备09040541号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