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各镇(街道办事处)的设施农用地规划;
(2)已拟定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等耕作层保护方案;
(3)已落实复耕措施;
(4)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临时性配套设施用地必须是流转土地期限5年以上、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已搬迁到农村新社区居住的农户。
(5)农业生产经营者需与所在村委会订立承诺书,明确待国家、集体征用需要征迁时,该建筑物(构筑物)须无条件拆除并复耕。南湖新闻
镇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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