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申请建房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新建住宅必须退还原有宅基地,并在新市镇或城乡一体新社区规划布点内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层数等满足新社区建设规划规定。
必须使用户籍所在地村的集体土地,且建房户没有住房或原有房屋较少住房确实有困难的,或者因旧村改造或国家、集体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等原因,原有住房需拆除而造成住房困难的,才可以申请建房。南湖新闻
镇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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