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背景】
龙湾区现有基层站所137个,其中70%以上不属于镇(街道)管理。为有效解决基层站所管理体制上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弊端,我区于去年8月推出了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机制,并在永中工商所、海城环保所进行了试点。2008年8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再动员会议,下发了《关于创建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向全区所有基层站所推开。
【基本做法】
基层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条块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凡“条管为主”的站所,其党风廉政建设以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同时也要接受辖区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凡“块管为主”的站所,以辖区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为主,同时也要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
——双重视,共管理。主管部门与当地党委(党工委)联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各自“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凡“条管为主”的站所,其党风廉政建设以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同时也要接受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凡“块管为主”的站所,以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为主,同时也要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基层站所按照条块共管要求,主动融入镇(街道)日常工作中去,镇(街道)也将其作为自已的一个科室加以管理,并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大力支持和组织协调。在思想教育方面,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负有共同责任,实行统筹安排。站所党员干部除参加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学习教育外,还要积极参加镇(街道)组织的各种必要学习会。对基层站所干部入党、任用、评先、评优及惩处,无论是以“条管为主”,还是“块管为主”的站所,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党委政府事前要主动与对方通报情况,事中实行“双公示”,事后双方认真吸收反馈意见,建立档案。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求站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和信访约谈等制度,涉及站所开展重要活动或实施重大项目时,应事前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主管部门和镇(街道)报告。如天河派出所组织干警参观了由镇纪委举办的反腐倡廉图片展,自觉接受廉政教育;海城房管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街道举办的党风廉政教育“夜校”,与街道干部一起学习,共同提高;永中工商所在副所长任职时主动征求了永中街道的意见等等。
——双检查,共指导。对基层站所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勤政廉政、行风建设等情况的督查、评比、考核以及述职述廉等,实行条块共管,上下联动。镇(街道)每年对辖区内站所开展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比活动,主管部门要进行积极组织和指导。评比结果在全镇(街道)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主管部门将评比结果作为对基层站所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镇(街道)还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季度对各基层站所进行明查暗访,指出不足,提出整改,通过明查暗访活动,促进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好转。如龙瑶供电所、交警三大队三中队、国税税源管理二科等一些站所,主动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员等参加该所组织的干部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和述职述廉等,不但让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其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同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予以专题研究,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另外,永兴工商所还就消费维权、品牌扶持、规范收费、食品检测等问题开展质询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质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双公开,共监督。条块共管机制要求基层站所把群众最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并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公开内容除向主管部门报送外,还要抄报当地镇(街道)纪委,自觉接受指导。当地党委政府也将站所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干部入党、评先评优等在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外,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还共同组织人员加强对站所的监督,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和督查反馈;并对上报的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共同审查把关。通过双监督双公开,基层站所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主动融入当地经济建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永中工商所推行“三个零距离”服务,即开通零障碍服务通道,搭建距离服务平台,创造零差错服务质量,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积极打造工商良好形象;海城环保所将排污费收取情况、建设项目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开发区派出所通过“流动平安岗”、“服务进社区”等活动载体,邀请当地党委政府、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基层站所,对执法、服务等环节进行规范监督;永中环保所在办公大厅设立了便民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等资料及茶水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双负责,共落实。镇(街道)、主管部门将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各自党风廉政责任体系,与全年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主管部门还和当地党委政府签定党风廉政条块共管备忘录,确定由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联系属地站所,负责起共管的责任。每年至少一次对基层所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共同检查考核,镇(街道)每月一次对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计入干部廉政档案。主管部门对基层站所的考核,要听取当地党委、纪委的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基层站所出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凡属“条管为主”的站所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凡属“块管为主”的基层站所,地方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在推进会上,全区10个镇(街道)与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签订了75份《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责任备忘录》。海城环保所还主动将责任进行了量化和分解,与全所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政自律承诺书》。由于共同构筑廉政防线,站所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主要成效】
条块共管机制核心是明确了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对基层站所共同享有管理权限和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并建立了四项共管制度。双方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行动上形成了合力、资源上形成互补,群众满意度上不断提高。2008年,全区的站所与2007年相比,群众平均满意度提升了7个百分点,不满意基层站所为零。对在温州11个县市区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温州电视台《反腐纵横》栏目、浙江省纠风工作简报、浙江省纪检监察信息等电视刊物都进行了宣传报道。还被评为2008年度浙江省“政风建设十大新事”之一,并在浙江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受到了表彰。
【科学启示】
在工作中,还注意把加强站所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评议、创建群众满意站所,述职述廉,为民办实事等活动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实行条块共管是巩固基层站所创建工作成果的新途径。基层站所的建设不是靠搞几次活动或一两年突击活动就能奏效的。良好的行为规范和作风养成需要常抓不懈。部门、镇(街道)通过充分挖掘自身资源,结合对方党风廉政建设各类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做到组织网络共享、思想教育共抓、干部队伍共管、干部教育共促、党风廉政共建,进而形成了内外共建、上下互动、资源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的叠加力和影响力。
——实行条块共管机制是解决基层站所管理问题的新探索。基本解决了基层站所管理体制上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弊端。双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围绕教育、制度、监督,加大治本力度,建立和落实“捆绑式”管理机制。通过条块共管机制,部门和地方党委加强了联系沟通,链接了感情,逐渐形成部门与镇(街道)联动协同、齐抓共管的合力。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实践办 林培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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