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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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73期

2009/07/10 来源: 作者:

  南湖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73期

本期目录
 
▲我区开展三项活动关爱老党员、困难党员
▲区法院加强对大标的案件的监督管理
▲简讯两则
 
 
 
 
 
我区开展三项活动关爱老党员、困难党员
   
    一是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月”活动。在6月间,对全区近600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及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党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摸,在“七一”前夕完成走访慰问。对3名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每人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对建国前入党的42名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由区领导慰问,并给予每人500元的慰问金。对其他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由镇、街道班子成员慰问。目前共发放慰问金19万余元,实现老党员、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全覆盖。
 
    二是开展“农村老党员看南湖新变化”活动。7月1日,组织南湖区300名60周岁以上、30年党龄以上的农村老党员,通过包车游览、导游带队的形式,分别参观了南湖区新建的凌公塘文化主题公园、国际网球中心、七一广场、南湖革命纪念馆,以及月河特色街区、粽子博物馆等。参观结束后,由上海昆剧团为老党员进行专场昆曲表演。
 
    三是开展“集中履诺周”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承诺工作要求,在“七一”前后开展“集中履诺”活动,对结对对象进行集中慰问。党员在践行民生实事承诺的同时,为困难党员群众送去祝福和关爱。如区委组织部机关支部19名组工干部每人结对2名社区困难群众,送上慰问金共计1.9万元。建设街道组织党员登门慰问结对的困难党员,送上慰问金和温馨的党员政治生日卡,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凤桥镇党委及时将党员履诺的钱物分送给贫困家庭和困难党员,共计25人5664元。(根据区委组织部材料整理)
 
区法院加强对大标的案件的监督管理
  
    一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大标的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时,业务庭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审结、执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大标的案件审判、执行情况信息登记表》,报送监察室备案,其结果作为对审判、执行人员廉政考核的依据。
 
    二是严格案件审批制度。明确大标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的审批权限要求: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调解或判决、采用强制执行措施等均需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分管领导签发。
 
    三是加强廉政监督制度。进行廉政跟踪监督,在立案阶段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廉政、作风建设监督跟踪卡》,对案件审理、开庭、有关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进行廉政回访,监察室在收到案件信息登记表后,向当事人作廉政情况回访工作,听取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廉政情况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查、核实当事人反映的违法违纪情况。
 
    四是规范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室对当事人及案外人举报审判,执行人员在审判、执行程序中有违法、违纪事件的,及时调查、核实。对查实并构成违法违纪的,将按最高法院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对查无实据的举报,及时向审判、执行人员反馈,并向举报人予以澄清。(根据区法院材料整理)
 
简讯两则
 
▲6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率调研组到南湖区调研畜牧产业发展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实地察看了凤桥镇动物卫生监督站“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新丰镇净湘村金鸿牧业生态养猪情况。在充分肯定南湖区畜牧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根据区人大办材料整理)
 
▲区工商分局积极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联手风景区管理部门,在“七一”期间,对南湖新渡口、南湖革命纪念馆、七一广场、湖心岛以及景区周边开展餐饮、住宿、旅游商品等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同时在旅游景区推行“一站两牌”,即:在景区设立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在经营场所悬挂“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警示牌和“当您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请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提示牌。(根据区工商分局材料整理)
标签:编辑: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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