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54期
区司法局“三严三把关”着力打造专业化调解员队伍
区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出台了建立镇(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专业化调解员队伍。
一、严格选录程序,把好“入口关”。为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意见》确定了专职调解员的聘任条件,专职调解员实行聘用制,司法所组织基本知识考核,所在镇(街道)审核确定后,由司法所聘用,并报区司法局备案。专职调解员聘用期原则上为1年。
二、严格奖惩制度,把好“考核关”。专职调解员的日常管理由司法所负责,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考核。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自觉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专职人民调解员若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意见》详细规定了专职调解员待遇由工作补贴、案件奖励和年终考核奖励三部分组成。
三、严格培训制度,把好“提升关”。《意见》要求加强调解员队伍岗前培训工作,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调解员证,持证上岗。每年定期组织集中培训,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开展业务技能比武、进行综合素质考试、举办案例分析会、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方式,使调解员全面了解和掌握纠纷的调解程序和技巧,进一步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区司法局材料整理)
区环保局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区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污染防治能力,近日区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南湖区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专项资金的申请方式和条件、专项资金的拨付、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规定和要求。
该意见对本区污染防治、提高环境质量的有关项目进行投资、奖励、拨款补助,主要分为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区域性示范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与研发项目、其它课题研究等相关项目六大类,按照当年的环保工作,有重点地进行补助。基本按照在完成后可给予项目直接投资额10%以下的一次性拨款补助,单笔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根据区环保局材料整理)
简讯三则
▲5月21日,区委政法委在市区戴梦得广场开展建设“平安南湖”主题宣传活动,展出挂图展板80块,发放平安宣传资料5000份,现场接待市民咨询120余人次,重点对社会治安防范、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劳动保障、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进行平安宣传。(根据区委政法委材料整理)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注重在廉政教育预防上下功夫,开设了“廉政视频”网上专栏,强化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效果。已完成廉政教育视频的收集工作,第一批廉政警示教育片已陆续在分局网站上发布,供全体干部随时点击观看。(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材料整理)
▲余新镇举办了“科学发展我先行,余新风采我创造”主题演讲比赛,来自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1名选手参加了比赛。经过精彩的演讲和激烈的角逐,来自镇中心小学的张益卿老师获得了第一名。本次演讲赛营造了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余新镇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