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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

2009/03/12 来源:南湖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作者:
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建立
“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
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通过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更好地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加强监督,推动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人员组成
    评议团成员共有21名,分别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民主评议团”由徐昌鑑同志担任团长,由应恒建同志担任副团长。下设5个评议小组,每组分别联系2个重点部门(具体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
 
    三、主要职责
    “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在中共南湖区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自觉实践,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和决心。
    2.联系沟通。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联系,主动了解联系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等,及时与联系部门主要领导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组沟通反映。
    3.调查研究。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联系部门、党员群众中开展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学习实践活动破解难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4.视察督促。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加强对联系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督促,并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进行视察和监督。
 
    四、活动内容
    1.参加重要会议。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安排,参加全区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专题报告会、阶段工作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重点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等,掌握各阶段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2.联系重点部门。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部门制度,各组要积极了解联系部门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制订情况、活动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活动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等。原则上每个阶段到联系部门了解情况不少于1次。
    3.参与监督评议。要全过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重点环节跟踪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系部门的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及时反映基层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民主恳谈,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并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测评。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还要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
    4.提出意见建议。要经常到农村、企业、社区和有关部门,倾听民意,关注民生,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是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评议团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有关论述,全面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及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理解,不断增强服务群众、联系沟通、民主评议的能力。
    2.认真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评议团”成员要主动到联系部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集中与分组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督促与指导相结合、严格要求与调动积极性相结合、民主评议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准确、真实、及时地反映情况。“评议团”各组每月要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组提供活动情况。
    3.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评议团成员要明确职责,正确处理好民主评议与本职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帮忙而不添乱,到位而不越位。在充分发挥好学习实践活动联系、参谋、监督等作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实际,扎实做好自身各项工作,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实际行动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发挥作用。
    4.积极支持,为“评议团”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参加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单位,要主动邀请“评议团”参与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活动,自觉接受“评议团”的评议监督,努力为“评议团”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评议团”成员提供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便于“评议团”成员正确把握活动的方向、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监督。各“评议团”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评议团”成员开展工作,尤其是在“评议团”成员评议活动时间的安排上提供方便,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3月11日
标签:编辑: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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