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思想建设的新解放促进社区建设的新跨越
2009/03/0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河南新乡 王兴中
对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中共河南省委八届八次会议上的讲话,我认真通读了很多遍,深深领悟到:继续解放思想是实现跨越崛起的先决条件。要做好每一项工作,解放思想是前提、是关键。纵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情况,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无一不是在解放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凝聚了力量,促进了发展,开创了新局面。结合工作实际,如何解放思想,促进社区建设的新跨越?对这个问题我做了全面深入的思考,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一、用解放的思想看待事物,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促生社区建设的新体制
任何人都要在社区里生活,都离不开社区居委会,并对社区有各种各样的需求,正是这些需求促进着、激励着社区建设的发展进步。从这个程度上讲,社区建设与驻社区的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居民的利益都息息相关。要搞好社区建设,就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目前我们的社区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等”上级政府的好政策,“靠”政府财政的有力支持,向各级各部门伸手“要”人力、物力的扶持。继续解放思想,实现社区建设的跨越发展,就需要在管理体制上、社区自我运行体制上逐步与国际社会接轨,由政府向社区“输血”变为社区自己“造血”,使社区作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的自治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我个人认为,在社区服务居民的宗旨不能变的前提下,要在完善社区各项服务中发展经济,靠发展经济支撑社区更好发展。比如在社区内部建立规范卫生的早餐点,建立方便社区群众托学托幼托老托残、适当收费的社区服务场所等等。因此,要破除那种认为社区居委会搞经济是不务正业,抓经济工作会影响其他任务完成的错误观念;破除那种自我封闭,因循守旧,僵化保守的意识;破除那种认为社区居委会不需要也不可能发展经济的观念,打消那种惧怕历史上曾发生过的所兴办的经济被无偿上收、平调、侵占的顾虑。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从实际出发,敢于和善于发展社区经济,为全面社区建设,奠定经济基础;必须树立新时期的市场观念、价值观念、竞争观念、信息观念、人才观念、效益观念等。总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强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意识,克服犹豫观望和无所作为思想。
二、用求实的思维对待变化,社会管理转型的新要求亟需社区管理方式的新转变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管理?如何做好群众的就业、生活保障?如何做到对应享受低保、救助人员的应保尽保?如何保持基层社会的管理稳定工作等。对这些问题,社区处于工作的前沿,情况了解的最清楚,也最具有发言权,由社区来做这些工作就会有的放矢,把握分寸恰当。如何使社会管理体制逐步与国际社会先进管理体制接轨?我个人认为什么权力应由哪个层级来实施显得很重要。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将与居民生活密切的事项决定权下放给知情人----社区。原来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将移交给区政府相关部门;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将移交给社区组织;社区内设“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包含劳动保障、民政事务、计生服务、城建市容、信访司法等6个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务窗口,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派出人员直接为群众服务。聘用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着手在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低保救助、社区照顾、社区文化专业性的社会福利服务。这项改革符合我国城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减少管理层次;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经过改革,促使政府将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给社区自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空间。
三、用科学的态度理性发展,实现基层社会管理转型的新跨越
社区居委会工作是城市各项工作的依托,社区工作者是“小巷总理”,是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要解决社区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四大问题,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建设成为两个文明的前沿阵地。根据国际社会的发展潮流及国内社会发展态势,亟需加强社区范围内的自治能力。一是要逐步扩大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居委会组织法》,社区工作者人员应为5-9人,而目前我市每个社区的工作者为3人。从工作需要上来看,社区为更好的方便居民办理各项业务,都要增加工作人员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此基础上,还要成立社区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使之作为社区工作有益的补充。二是要逐步健全社区各项功能。将一些在社区层面能够做到并做好的某些行政功能下放到社区,比如社区治安、卫生防疫、环境治理、民事调解、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低保等行政服务前移社区,使社区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各项工作做到快速反应。三是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根据居民生活需要,建立一些规范性的营业场所,使社区具备储蓄、购物、健身、娱乐、家政、餐饮、就医等社会服务,真正使社区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各项服务,建立起“十分钟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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