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组别:比赛分成年组、老年组两个组别进行。
2、参赛名额分配: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秀洲区、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市级金融系统、市教育系统各推荐2—3支合唱团参赛;南湖区推荐4—5支参赛。
3、参赛要求:
(1)、各参赛合唱团人数以原则上不低于40人。
(2)、各参赛合唱团演唱合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主办单位指定曲目(曲目另定),另一首自选。自选歌曲要求内容健康、难度适中、艺术性强、具有时代特点。二首歌曲总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3)、在不违背合唱艺术表现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演唱风格及表演形式的多样性、创新性,鼓励演唱创作作品和地方特色作品。
(4)、伴奏乐器原则上以钢琴为主。
(5)、报名表格见附页,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后上报。
(6)、各参赛合唱团排练、参赛费用由各参赛团队自行负担。
4、比赛奖项设置
本次合唱比赛奖项设置如下:
(1)、优秀组织奖5个。
(2、)演出奖:金奖8个,银奖若干。
(3)、优秀指挥奖2个。
本次合唱比赛拟聘请省、市合唱专家担任评委,每组比赛结束现场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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