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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设计师离职 消费者欲解除合同遭拒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为投诉人挽回11万余元损失

2019/11/20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沈嘉朱炜 通讯员 徐赟赟

  日前,嘉兴科技城市场监管分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李女士挽回了11万余元的损失。

  据了解,李女士今年6月30日在广益路一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交纳了12万元(占总装修费用1/3)的装修预付款,包括5000元的设计费用。到目前为止,装修公司完成了前期设计工作,但因各方面原因,还未正式开工。

  原来,李女士是基于和设计师的交情才签订了装修合同,现在原先的设计师已离职,装修迟迟不开工,影响进度,决定解除装修合同,要求该公司退还12万元预付款。该装修公司认为,公司在前期已经对李女士的新房完成了装修设计,原先的设计师已离职,后续会有新的设计师跟上,公司会继续履行合同,遂以李女士违约在先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嘉兴科技城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指出,此次纠纷双方都有责任,投诉人李女士在事实上构成违约,须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对设计费用方面要承担必要损失,但在情理上,李女士是基于对设计师的信任才签订装修合同。现设计师离职,李女士签订合同时依据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李女士对装修公司信任度下降,要求解除合同也在情理之中。装修公司要收取设计费等事项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和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也比较笼统、不够具体,且没有明确指出设计师离职这些附加款项约束作用。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装修公司负责人同意退还李女士预付款117000元,扣除设计费3000元。对此调解结果,李女士表示接受。嘉兴科技城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提醒,合同中重大关切问题需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作为附条件生效或附条件解除合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标签:编辑: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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