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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核心水域绝不容许“擅闯”

警方及时处置两起驾船闯禁事件

2019/08/07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万佳俊 姚 隽 记 者 周明丽

  近日,张先生被请进了南湖区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因为违反规定闯进南湖禁航区域,他将面临1800元的罚款。之所以“闯禁”,他竟这样解释:“我要去月河街,走水路不会堵。”

  8月1日晚,张先生一家邀上朋友一家,一行5人从巴黎都市小区外的长中港水域出发,打算取道南湖去月河街。“月河那边现在不是在修路嘛,我就想着开船会更快一些。”张先生说。虽然在进入南湖水域的河岸上立有禁航标志,但张先生一直将船开到了湖心岛附近,很快被执勤民警发现,民警立即对张先生所驾船只采取有效措施。“在驱逐过程中,同步派遣水面巡逻艇和岸上机动力量向不明船只靠近,最终将其截停。”广场派出所副所长朱月倩介绍。

  据张先生交代,这艘船是年初花费4万余元购买的,他并没有考取任何驾驶执照,船平时就停靠在长中港水域。他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此事后被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就在此前,在市区开店的季先生也因无证驾驶摩托艇并擅闯南湖核心水域,被市港航管理局处以800元罚款。

  当晚,季先生和朋友从余新出发,一路沿海盐塘北上,去月河景区消遣,在返回途中闯禁。民警发现时对其驱离,季先生随即调转船头驶离南湖。经数小时监控追踪和侦查,民警当晚找到季先生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后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置。

  “南湖核心水域绝不容许任何未经许可的外来船舶驶入,一旦发现闯禁船只,我们必将严查到底。”朱月倩表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南湖核心水域是由南湖路、南溪西路、海盐塘路、凌公塘路、花园路、沪杭铁路所围合的区域,任何未经许可的船舶及游客,都不得在该区域进行游泳、行船、垂钓等水上游乐和体育活动,如有需要进入该水域,需向市港航管理局申领通行证。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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