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中队接到辖区派出所电话,称7月7日晚捡到一只金毛犬,该犬性格温顺,毛发干净,脖颈处佩戴嘉兴市犬类管理登记牌,民警推测这是走丢的宠物狗,故联系建设执法中队寻找该犬主人。
为防止该金毛犬发生意外,执法队员们首先找来牵引绳,将金毛犬带上了中队的执勤车,而金毛也很配合地坐到了车后笼子里,寻找金毛犬主人的工作随即展开。利用前期区局犬管办下发的PT583机器,建设中队执法队员用该机器扫描了金毛犬佩戴的犬类登记牌植入芯片,找到了该犬的登记主人。随后,建设中队队员联系到了该主人到中队进行犬只认领。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犬只自行出户”,建设中队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取简易程序对该犬主人处罚了人民币50元,并再一次提醒该犬主人一定要按照相关管理条例照看好该犬,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据建设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嘉兴市目前正在大力倡导文明养犬,执法整治也在深入开展,各位市民出门时无论出于公德,还是为了自己爱犬的安全,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好犬类管理登记,并系好牵引绳,以免造成犬只丢失及对他人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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