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昨天,南湖区开出了首张罚单。
7月7日晚间,一只金毛犬独自在街上“闲逛”时被一名派出所民警“捡”到。该民警立即联系了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大度建设中队指导员俞达介绍,通过扫描犬牌,找到了犬主李先生。
昨天,李先生前来认领狗狗。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犬只自行出户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设中队开出了一张50元的罚单,并对李先生进行了文明养犬教育。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获悉,《条例》实施首周,南湖区已有2553名市民进行犬只办证网上预登记,且保持日均200人的增幅。目前,共为108只犬只完成办证。
“南湖区市民文明规范养犬意识正在不断提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作为《条例》的具体实施部门,该局不断加大软硬件保障投入,关注热点民生需求,持续加强宣传力度,实现严格执法与民生服务“无缝对接”。
前期,在开展专业培训的基础上,该局各中队均组建了“犬只抓捕小分队”。《条例》实施首周,各中队已累计抓捕流浪犬54只。同时,犬类管理硬件配套装备也得到不断升级。
“我们更新了7辆犬只收容特种车辆,随车安装了不锈钢禽畜笼和消毒设备,购置了犬只抓捕工具80件。”该负责人表示,南湖区还进行了犬只收容场所选址,并按照环保达标、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要求,设计配备办公接待区、值班管理区、隔离诊疗区、领养服务区、设备设施区、饲养生活区等功能区域。
《条例》实施后,市民关于养犬办证的信息咨询和犬只投诉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为了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区犬管办开通了24小时咨询热线,目前已接听市民热线咨询400次,处置犬类投诉超100起。
为了进一步增强文明养犬宣教,南湖区根据《条例》内容,总结提炼了《南湖区文明养犬管理规范》,拍摄微视频,进行多渠道播放。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南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启用暨红船旁的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和赠送犬绳、拾便袋等用品近100份。“城市e管家”和“红船驿站”两支志愿服务队在进行巡逻等志愿服务时,积极劝导市民文明养犬,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目前,已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5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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