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些被征地主体、个人对安置补偿标准不满意,地块未能按期完成征地拆迁,无法按时供地,从而产生存量建设用地。”日前,在嘉兴市南湖区政协围绕“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议题召开的对口协商会议中,詹昌兴委员提到,“要健全完善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补偿安置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司法途径,由法院执行强制拆迁。”
据了解,南湖区区域内共有存量建设用地522宗(17237亩),其中批而未供土地318宗(6301亩)、转而未征26宗(948亩)、退地项目97宗(4681亩),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指至2017年底应开工、竣工而未开工竣工的项目)土地81宗(5307亩)。
基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戴滢委员建议可以创新尝试在城市建设用地上挑空建设公建、住宅,同时要合理配置和集约化开发地下、地上空间的土地资源,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尽管近年来南湖区高度重视土地供应工作,切实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加快消化转而未供土地,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征地拆迁难度大、规划衔接不畅通、长效机制欠缺等问题。
会议认为,盘活土地存量需要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进“三未”清理整顿工作。“三未”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既要政府主导高位推动,更要各个主体多方联动、协同配合,国土、发改、住建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持续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存量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土地供应开发的长效机制,提高征地率和供地率,防止出现新的闲置土地。
要深化多规合一,坚持规划先行。针对各职能部门在相关规划衔接不够充分的问题,需要深化实施“多规合一”,将各职能部门的资源渠道、规划理念和发展定位充分考虑融合,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思路和决策,打造一张蓝图的空间统筹,为盘活空间存量、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便利。
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用地准入。针对已开工未竣工的项目,要加大督查力度,依法依规适当处罚,杜绝已供土地因为没有有效的开发利用又变为存量的现象。对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地块,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加快供地节奏。同时,加快“两创”中心建设,开发利用好“退散进集”之后的低效用地存量,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盘活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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