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深夜偷倒工业固体废物或是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怎么办?看到企业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该怎么做?记者从区环保局了解到,现在,广大市民一旦发现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可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最高叠加到10万元的奖励。
固体废物若不加以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甚至危害人体健康。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环境违法行为,自今年3月1日起,浙江省试行《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便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对此,南湖区环保局也将切实贯彻落实《办法》规定,严把全区固废“安全关”。
据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同时《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或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举报奖励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而在奖励方面,如果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举报人可以获得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被举报人实施行政拘留的,举报人可获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举报人犯有污染环境罪的,举报人可获得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该负责人表示,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后,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近年来,南湖区积极“焊牢”固废处理链条,通过“从源头上严控”、“从过程中严管”、“从末端上严防”,消除威胁环境安全的“定时炸弹”。此前,当区环保局了解到有人将工业垃圾倾倒至凤桥镇梅花洲三星垃圾房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8000元罚款,“雷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据统计,今年初以来,区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25人次,检查企业627家次,查处固废案件13起,罚款91.49万元。
“如今,我们非常欢迎市民提供线索,积极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说,与此同时,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该局还将强化源头控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从生产的源头削减固废排放,并不断完善固废企业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固废从产生到贮存、从转移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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