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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017/12/19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王桂英 谢云蕾 记者 陆省宁

  近日,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自市级政府于11月下放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职能以来,南湖区财政局积极联合南湖区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认定区级享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及时公布包含南湖区房地产行业协会在内的5家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17年起计算,有效期5年。“这些非营利组织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部分包括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免税资格的认定,不仅有利于社会组织获得财政政策“红包”,助力公益性事业建设,也有利于社会组织公信力的提升。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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