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南湖新区食安办向5名受聘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发放了聘书和浙江省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证。这批受聘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来自辖区的社会各界,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有媒体代表,还有学校和社区代表。
据了解,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起着食品安全监督、宣传、信息报告、联络等作用,其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普知识以及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向各级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反映食品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等问题,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据悉,这5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上岗后,将在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前往食品相关单位,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参加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集体性活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日常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后,将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各级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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