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湖区启动共享单车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主干道路两侧人行道、盲道及部分非机动车道等乱停乱放,或多日无人维修占道的损坏车辆依法予以清理,有上千辆“问题共享单车”被搬离和集中停放。(详见9月8日《嘉兴日报·南湖新闻》)
当前,共享经济快速进入城市生活,特别是共享单车说来就来,其发展之快超乎想象,令人猝不及防。如今在嘉兴市区,到处可见“小黄”“小白”“摩拜”们时尚酷炫的身影,它们也成为我们这座城市一道充满时代气息的新风景。
然而,任何新生事物不可能是完美的,共享与公共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作为新经济业态,共享单车的激增,挤占了大量城市公共空间,如本就紧张的公共车位、人行道、盲道等公共区域被共享单车占据。“共享经济”并非纯公益,有过度消费城市公共空间资源之嫌。同时,由于极个别人的道德和素质问题,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随意损坏,不按交规骑行,甚至“共享”变“私有”等问题随处可见。
但针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据了解目前执法部门主要还是援引对于自行车的管理条例,已远远跟不上形势要求,共享单车有序停放、车位设置等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新难题。同时,涉及的城市安全责任尚不清晰。如共享交通工具遭人为破坏后出现人员财产损害的责任问题;正常状态下共享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共享”连带问题;共享人引发交通事故后逃逸,违章处理难落实等,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更是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共享经济作为新型经济业态,把互联网技术与共享交通工具相结合,绿色环保出行,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也给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城市与共享经济共生共融,必须以实现城市共同治理为前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共享企业应制定提供服务与规范管理的标准,作为约束自身和对外公示监督的依据并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制定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规范城市共享经济发展的管理标准,如停车场地的规划、设置、城市区域容纳的单车数量等。
更进一步说,一个城市需尽快形成包括共享单车管理的城市共享经济规范细则,将共享经济的规范管理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并根据新形势,及时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定法规,对城市共享经济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管理中的沟通与合作,也必不可少。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主动对接共享经济企业,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倾听共享经济运营方、市民使用者、社区参与者等各方的意见。加强与保险、征信机构的配合联系,尝试引入第三方责任保险,降低管理风险;也考虑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减少执法难度。
南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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