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下达2017年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扶持资金(浙财建〔2017〕80号),我区凤桥镇获得2017年度发展补助部分2500万元。该资金将采用直接补助和贴息补助两种方式,专项用于补助纳入省发改委印发的《凤桥镇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2017-2019年)行动计划》(浙政办函〔2017〕38号)中所列有关项目,为凤桥镇加快小城市建设注入更多动力。
下一步,南湖区将围绕凤桥镇“烟雨江南桃源新城”的定位,努力破解土地和资金等要素制约,集全区之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顺利实施,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将凤桥镇打造成南湖区又一张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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