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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

南湖区探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2019/12/17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许冰洲 通讯员 颜 峻

  “这条路质量到底合不合格?”家门口的村道完工后,凤桥镇联丰村村民老徐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疑问,他仔细观察觉得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够,找业内人士查看后也认为偷工减料的嫌疑很大。于是,他找到了村里,村务监督委员会马上介入,请来专业人员现场钻孔测量,果然厚度不达标。最终,村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由村监委验收通过。

  联丰村是南湖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该村通过梳理,将日常运作频繁、村民普遍关心的村级事务各项权力纳入“小微权力”清单,对村级重要决策、重点工程、重点审核“三重事项”和“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的26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进行规范,督促村干部看单履职、照单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今年初,凤桥镇在全镇范围内扩大试点,推行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机制,基本建立了权力事项明晰、运作流程规范、过程监督有力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体系。

  对社区“小微权力”监督中存在的权力运行不规范、履行监督不到位等现象,南湖街道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破解小微权力监督出现的盲区现象。该街道建立了“清廉社区信息化监督平台”,嵌入到每个社区的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社区居监委架构、小微权力清单、三务公开、小型项目建设等内容,把社区的全部家当在网上“晒”出来,居民人人都可以通过手机成为“小微权力监督员”,实现了“互联网+监督”模式,给社区小微权力监管安装了“千里眼”,对社区干部用权戴上了“紧箍”。万洲社区作为该街道“廉政信息化”建设试点,还推进终端管理和分屏投放模式,通过11块电子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监督渠道。

  村、社区组织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是百姓最关注、感受最真切的权力。近年来,南湖区以规范村社小微权力为“清廉村居”建设推进的突破口,进一步规范村社组织权力运行,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在“清廉村居”试点建设村、社区,探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和居务小微权力清单,将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

  今年初以来,南湖区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探索推广行之有效的建设体系,力争建成“清廉村居”建设新格局,即实现有组织领导抓廉、有职权清单明廉、有制度保障固廉、有运行平台促廉、有监督队伍督廉、有教育载体育廉、有文化阵地扬廉、有群众参与助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清廉村居’建设目前还没有固化的标准,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完善,建立各项运行制度,完善建设标准,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标签:编辑: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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