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车人的惊叫声中,311路公交车司机包师傅(化名)紧急踩了刹车,因为他的右脸被人狠狠砸了一拳,打他的人是还站在一旁骂骂咧咧的姜某(化名),包师傅拿起手机报了警。很快,凤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案的两人都带回了派出所,然而姜某对于打人行为的解释,却让民警大呼不应该。
据姜某交代,10月25日上午8时多,姜某在喝了二两酒后,带着2岁的孙子就出了门,准备先坐311路公交车到凤桥汽车站,再转车到第一医院去看望亲戚。等了大约20分钟,终于有一辆公交车停靠过来,开车的正是包师傅。看到车门开着,姜某直接上了车,他不知道这里只是停靠点,并不是站点,按照规定是不允许上车的。
“这里不能上车。”包师傅说了几句。姜某听后抱怨了几句,就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见姜某一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包师傅默许了他上车的行为,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因此停息。
8时55分,包师傅准时发车,因为姜某还没刷卡付费,于是包师傅便催促姜某,其间又再次强调了姜某在不能上车的地方上了车。也正是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姜某,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就怼上了,包师傅虽然心里有气,但还是老老实实开着公交车正常行驶,万万没想到姜某上来就真的“给了他一点颜色”。
据车上乘客回忆,姜某在打包师傅的时候,车子正在正常行驶,“明显感觉晃了一下,我们都吓得不轻。”后经卫生院诊断,包师傅右脸吃到的一拳属于右额部挫伤,建议休息一周。而姜某则也为他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姜某被南湖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怨气,互相配合才能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和谐美好。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作为车上的一分子,更应该考虑车辆的行驶安全,做到不妨碍司机安全驾驶!而作为驾驶员,也不能带着情绪开车,以免造成交通意外。
南湖新闻
镇街部门
嘉兴市南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浙江南湖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批准文号: 浙新办[2008]16号 浙ICP备09040541号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