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里,雨里,我们都在这里
夜间巡逻
坚守平安
寺庙守卫
为您指路
护景区平安
守护
珍爱生命铁拳护航
关上又陪伴了一年的办公室门窗,匆匆回家与许久没见的亲人吃上一顿团圆饭,饭毕还未尽兴,父母还未多言,又着上戎装再赴“战场”,节日里,他们有点忙碌。
年,不过是365个日日夜夜中普通一天,只是这一天,比起家人的陪伴,他们把更多的心绪,放在了街区、景点、商场里等待假期狂欢的汹涌人潮。
从这衣服穿上身开始,假期似乎就永远变成了一个美好的憧憬,每一个风雪的夜晚,每一个笙歌的长假,每一个静谧的清晨,都成了他们燃起忠诚的麦芒之光,只要你安好,便是胸口那一抹熊熊自豪。
这个年里,他们深入一线、服务基层,为您的平安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月6日,在梅花洲景区开店的济南人张女士带着老家的亲朋好友在梅花洲景区游玩。
当天下午,张女士带着亲朋好友来到梅花洲景区里逛悠,来到一家网红面店吃饭,原本朋友相聚十分开心,但是张女士在离开面店后不小心把钱包遗漏在店里。
张女士离开后,总觉得好像是缺少了什么,竟然没想起钱包的事情。
此时,面店老板其实正发现了钱包,交给在景区巡逻的民警同志。“民警同志,您好,这边有个钱包,是一位女士遗留在这里。”
面店老板看到景区巡逻民警,便立马求助。“我们当时打开钱包,发现里面钱包里有3000—4000元的现金,以及身份证和多张银行卡。”民警郭璟说道,通过查看钱包里的身份证,发现张女士的相关信息,通过多方联系,最终成功联系上丢失钱包的张女士。
“这是我的钱包,太谢谢民警同志了。”拿到民警交到手上的钱包时,张女士才回过神。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会景园里人来人往,游玩的旅客不计其数,广场派出所的巡逻小分队队员沈浩宇等正在南湖景区巡逻,“看,那边好像有个黑色钱包。”巡逻人员走近一瞧,还真的是。
通过钱包内的身份证得知,这是来自甘肃的马女士丢失的钱包。
随即,景区巡逻的小分队一边试图联系马女士,一边开始在南湖景区内寻找她的踪迹。“好像就是她,我们去问问。”只见远处一位跟马女士很相像的女士出现在巡逻小分队员们的眼帘,走近一问,还真的就是失主马女士。
巡逻小分队员立即带着马女士前往警务室拿取钱包。“钱包不见了,真的是急死我了,本还在四下寻找,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马女士急得红了眼,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让她开心坏了,连连对巡逻小分队员们道谢。
场景一:钱包“回归记”
2月8日,金老太太从儿子家中出了门,来到南湖区三水湾骨头王附近,迷路了。
“只见老人家一个人在店附近逛荡了很久,看着这年纪,估摸着是不记得回家的路了。”见状,附近的群众便向南湖警方求助。
年过80的金老太太,听力不行,眼睛也早已花了。南湖派出所值班民警试图从金老太太口中得知其家人的联系方式。
一口温岭话,让派出所的民警也是很棘手。
随即,民警通过随身携带的双域警务通,最终成功联系上金老太太的儿子,安全回了家。
原来金老太太儿子家在云洲苑,那天下午,从儿子家出门后,一下子记不住回去的路,迷了路。“老人安全回家就好,心里的石头也掉了。”南湖派出所副所长林森华感慨着。
场景二:“老人安全回家就好!”
转眼,嘉兴全市推行双禁已经来到第三年,经过前面两年的不断教育和案例曝光,可以说这两年来,嘉兴的“硝烟”味越来越淡,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和存放点也变得越来越规范。
不过尽管“三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条规定早已在过去的两年里深入人心,可还是有人会抱着侥幸心理,在禁放区域点燃爆竹的引信。
这不,年三十当晚(2月4日晚)海宁人叶某、陈某以及顾某,3人赶来市区月河跨年,在汽车后备箱里,放着早已在海宁买好的烟花和仙女棒。
叶某说,海宁也早已实施双禁,所以烟花买来就一直放在车里,自己也没敢放。当晚22时许,3个年轻人在离开月河准备返回海宁,在路过市区旭辉广场时,3人觉得这个地方既空旷又没人,是个放烟火的好地方,随机从后备箱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烟花,在广场上放了起来。轰鸣的爆竹声和升腾的硝烟气,很快就引起了周边住户的注意。
接到群众报警后,建设派出所立即派警力赶赴现场,3人当场被带回了派出所接受询问。通过警方教育,3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另据规定,3人均被处以每人500元的处罚。
因为燃放烟花,被南湖警方逮着的还有冷某。2月5日晚,市区农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门口,升腾出了一片烟雾,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小孩正在店门口,挥舞着手中的仙女棒,玩了一会儿,兴许是小小的仙女棒不过瘾,又点起了手持的小烟花朝半空放了起来。
周围群众发现店门口这一情况后,报了警。南湖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正在燃放烟花的男子冷某,带回了派出所询问。一样的心态,冷某对于嘉兴三环内实施双禁的规定清清楚楚。
那当晚他为什么又要点起手中的烟花呢?
“心里就想着应该没事的吧……”侥幸心理一作祟,加上两个小外甥嚷嚷着要放。最终冷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南湖警方处以500元的治安处罚。
春节期间,南湖警方处罚的“违禁”人员还有欧某、黄某、朱某在大年初一(2月5日)、大年初二(2月6日),均因燃放仙女棒、摔炮、小鞭炮等烟花,被南湖警方处以治安处罚。
场景三:“双禁”进行时
南湖新闻
镇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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