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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无欠薪南湖”诚信体系

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上线

2019/01/08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高昱雯 通讯员 潘 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用非法手段讨薪?故意销毁账目还暴力抗拒执法?今后,如果南湖区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出现这些情况,将被列入南湖区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这一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诚信经营,有力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健全了“无欠薪南湖”创建过程中的诚信体系。

  那么,哪些情形会被列入“黑名单”呢?记者从近日印发的《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试行)》中获悉,有发生拒不执行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指令的;被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等11种用人单位或个人或被列入“黑名单”。

  “去年5月,南湖区被列为浙江省2018年‘无欠薪’县(市、区)重点创建单位,围绕创建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文匀介绍。前期,区防欠办发布了《建立企业欠薪信息部门联合预警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多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对接和信息互通,对全区经营异常的企业信息和网络舆情信息实时预警监控,提高了欠薪预警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而对‘黑名单’联合惩戒的综合运用,则将进一步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治理环境。”

  “黑名单”由区人力社保局通过区信用中心、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嘉兴市南湖区城东霓裳服装厂等8家单位被列入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这些单位或个人将受到9项惩戒性措施,包括取消优惠政策;限制政府扶持性资金安排;纳入市信用中心“黑名单”数据库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等。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积极整改来修复信用。“用人单位积极整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可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审核通过即可删除相关失信信息。但是,用人单位因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整改不到位的,或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不允许信用修复。”刘文匀说。

  此外,这份“黑名单”记录还有信用时效。其记录的有效期限以区信用中心或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定,但企业失信信息记录时效不低于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自然人失信信息记录时效不低于自失信行为认定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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