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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被窨井“坑”了怎么算“老娘舅”悉心调解终解难题

2018/11/26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韩 燕 童巨萍 记 者 朱弼瑜

  雨天行路,却被丢失井盖的窨井给“坑”了,这般飞来横祸产生的损失让市民朱女士烦恼了好几个月。近日,在新兴街道“老娘舅”朱扣娣的调解下,她与负责窨井盖管理的某商场达成一致,拿到了赔偿款。

  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的一个大雨天。朱女士骑电动车经过某商场广场外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积水较多,朱女士准备绕道上面人行道行驶。因当时雨量较大,天黑且路面积水较深,朱女士并未发现路面窨井盖被满溢的雨水冲走,通过时不慎摔倒,导致摔落一颗门牙以及下嘴唇撕裂。后经医院医治,现已康复,但就赔偿一事无法达成协议,于是向新兴街道“老娘舅”工作室申请调解。

  “老娘舅”朱扣娣接待后,立即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朱女士确有摔伤事实,且有医治证明材料。除去医疗费用,朱女士女儿要求商场负责人支付5万元的赔偿金,商场当时最多愿意支付1万元,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了纠纷。

  调解时,朱女士的女儿情绪比较激动,“老娘舅”一边安慰朱女士一边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指出《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朱女士在商场广场范围内的窨井里不慎摔伤,商场作为管理方应当承担责任。但双方提出的赔偿额度差距较大。首次调解未成,但“老娘舅”没有放弃,依旧在微信中帮助协调此事。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后,朱女士主动来到新兴街道“老娘舅”工作室,表示自己愿意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又一次,“老娘舅”叫来了商场负责人,劝说双方好好坐下来协商,经过几次“讨价还价”,最终,双方达成除医药费支付外,商场另外支付朱女士1万元作为朱女士意外伤害的赔偿,此事终于调解成功。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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