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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燃气公司认领“大额罚单”

南湖区拧紧瓶装燃气“安全阀”

2018/10/17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王韶韵 通讯员 李丹华

  昨天,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凤桥分局副局长章骑彬将一份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到了嘉兴市新篁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手里。记者从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拧紧瓶装燃气“安全阀”,该部门已重罚两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燃气公司。

  【案情回顾】

  8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区住建等部门,对瓶装燃气开展了联合执法。“我们在对嘉兴市新篁燃气有限公司和浙江中晟燃气经营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徐某某、邱某某使用电动三轮车分别从两家单位充装燃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科长范懿骏告诉记者,当时,执法人员发觉两人行为存在可疑之处。

  之后,经旁证、主证等多方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两人均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嘉兴市燃气协会核发的送气工教育培训合格证的情况下,违规将充装好的燃气送到农民家中销售,从中赚取差价。其中,徐某某还把自己经营的副食品小店作为燃气瓶的临时存放点,安全隐患很大。

  “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嘉兴市新篁燃气有限公司承认在明知徐某某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给其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已有两年多时间,并且有时会给予徐某某低于散户充装燃气的价格为其提供燃气,并让其在公司消防通道进出,为其经营燃气提供便利。”范懿骏说,浙江中晟燃气经营有限公司也承认存在类似违法行为。

  为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嘉兴市新篁燃气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浙江中晟燃气经营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前乡镇地区违规充装及违规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情况仍然较为多发,我们要求燃气公司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实名登记等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户,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瓶装燃气的代充,从源头上杜绝无证充气行为的发生。

  【背景链接】

  瓶装燃气在农村以及餐饮店的使用较为普遍,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常常会引发爆炸等伤人事件。燃气安全事关重大,如何拧紧瓶装燃气“安全阀”,做好源头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9月,南湖区专门召开了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执法协作水平和推进联合执法常态。截至目前,共检查燃气站点39家次,瓶装燃气用户532家,其中区住建局发出整改通知单2份,查处隐患问题9条,完成整改9家,各镇街道发现隐患问题305条,已完成整改隐患问题78条。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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