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这家企业终于‘关门’了,飘散的异味消失后,周边空气的确好多了。”位于七星街道的一家玻璃厂主要从事玻璃切割、打磨等业务,然而,该企业未配套设置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散发异味,近日,区环保局了解情况后,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其关停,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以确保该玻璃厂停产到位,不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今年以来,南湖区全面打响“退散进集”攻坚战,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对此,区环保局主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助力“低散乱”企业“退散进集”工作,让不少像这家玻璃厂一样未过“环保关”的企业没有立足之地。“我们通过开展‘蓝天保行动’、‘清废净土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力整治‘低散乱’企业涉气、涉废问题,不定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该局已立案查处“低散乱”企业(作坊)40家次,处罚314.71万元。
一个厂子内又设有“小厂”,存在着行业混乱、无照经营且环保设施不达标,这是“厂中厂”的典型特征,因此,“厂中厂”整治也是“退散进集”工作的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今年,区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新出台《南湖区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及“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全力推进无环保企业(作坊)及“厂中厂”专项整治。
“新方案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和属地职责,结合了全区‘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及‘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提升行动,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查无照、纠违规、重提升、强监管、严规章的主要手段,全面提升了巩固全区治理效果。”该负责人说,新方案要求对未经环保审批且未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低散乱”“厂中厂”,逾期未补办的或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置,可以说对相关企业的环保要求更加严格了。
与此同时,为了加强部门联动,区环保局还充分利用市、县(区)二级环保部门和跨部门联动机制,互通执法信息,强化现场处置,形成合力打出“组合拳”,共同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此前,我们连同公安、国税部门对余新镇普光村、金星村未腾退的6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对拒不配合、未经审批的12家违法作坊开展执法倒逼,使得工作取得实效。”该负责人说。
此外,区环保局还成立了环保绿色宣讲团,由17名业务骨干围绕各自业务上涉及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工作要求等,通过列出17个宣讲题目,进村入企进行宣讲,提升“低散乱”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多次上门与企业主沟通协调,帮助解决一些环保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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