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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区基本保持不变 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出炉

2018/05/31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王韶韵 通讯员 金建军

  南湖区辖区内优质教育资源集聚,昨天上午,备受各方关注的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正式出炉。记者了解到,今年,原文昌路小学正式纳入了秀城实验教育集团吉水小学,南湖区中小学施教区划分基本保持不变。同时,今年取消了各类特长生招生。

  学区如何划分,一直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南湖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根据实施意见,原来的文昌路小学正式纳入了秀城实验教育集团吉水小学。”南湖区教文体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今年南湖区施教区的划分稳定,基本没有变化,格局基本保持不变。

  “今年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特长生的招生。”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实施意见,今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将依旧坚持“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房屋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与此同时,坚持就近免试、分批录取原则。区教文体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数和学校布局确定相应学校施教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分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新增小区根据周边教育资源现状确定施教学校。

  据悉,今年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将统一于6月30日、7月1日进行预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分批录取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教文体局将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施教区的学龄儿童、少年到该校入学。此外,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审核材料并实地察看,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按顺序分批录取。

  全区中小学将于7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和拟录取名单公示,7月30日前将录取名单报教育科备案、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5日前完成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今年,南湖区将继续坚决遏制择校现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该负责人表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重点班、提高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费用,严禁违规收费。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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