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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工程质监又出新规

2018/05/29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 者 沈嘉朱炜   通讯员 丁轶群 陈小平

  “喂,你好,我站下发的12号检查意见书,你公司未按期整改反馈,我站现在下发2号催办单,如仍未落实整改,我站将按操作规则严肃处理!”日前,南湖区交通质监站一名工作人员,按照新制定的质监工作操作规则电话通知一家未按期整改的交通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南湖区交通质监站出台了《南湖区交通质监站监督管理操作规则》。据了解,该规则从监督工程范围、受理监督手续流程、执法检查工作规则、日常检查工作规则、检查整改规则、行政约谈规则、竣(交)工质量评定备案、抽检规则共8个方面对质监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进行了规范。

  “这份规则出台之后,我们可以更好地督促工作人员按照操作规则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同时还可以提升监督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工作职责履行到位。”南湖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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