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换装仪式上,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回顾过去一年,区综合执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17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出城市道路分级管控,精选市区36条道路作为市容管控一级道路,开展“双百”行动,一级道路占道经营等问题减少80%。
积极助力中心工作,抽调30人组成攻坚增援队,对4个乡镇、七星街道进行轮流增援,协助各主体开展违建拆除、占道经营、乱堆放治理等工作。同时,“以案促管”助推中心工作取得实效,开展了针对摊乱摆、道乱占、安全生产大整治、退散进集等每月主题办案行动,通过抽调各中队共11名精干办案力量统一行动、集中办案的形式,使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成立南湖景区中队,贯彻落实《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当好红船“护航者”。
此外,2017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以“机器换人”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整合治安、交警、综合执法路面视频监控终端3664个;在全市综合执法系统首推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12个,执法音视频记录设备165台,目前,11个中队已设立具备声像录制功能的执法办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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