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2017年度经适房公开抽签、选房时间确定,将于23日上午9时在区住建局6楼会议室举行。今年的实物房源将只针对通过终审的20户残疾人申请家庭,其他通过终审的申请家庭将全部实行货币补贴。
目前,南湖区仅剩16套经适房实物房源,分布于中和苑、庆丰苑和许安公寓。通过本年度经适房终审并要求实物购房的18户残疾人家庭要在11月23日9时前,由本人携带《南湖区201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抽签摇号身份确认单》、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残疾人证原件,前往区住建局6楼参加抽签、选房。如代理人代为抽签的,则需由代理人携带有效公证书及代理人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需要提醒的是,对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并且也没有公证委托他人代为抽签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对参加抽签而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一年内(不包括当年)不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将按照抽到的顺序号进行,选定房源的填写选房确认单并签字;放弃选房的在放弃选房确认单签字,放弃选房也视作自动放弃货币补贴。
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今年南湖区住建局更积极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两房”申请人“少跑腿”。“今年,我们把《南湖区201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直接发放到各镇、街道,剩余的经适房申请家庭可直接去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社区)领取。”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今年购买经适房的货币补贴标准与去年相同,可享受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街道(不含七星街道)1650元/㎡,建制镇(含七星街道)1320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补贴证》有效期为1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已列入征收改造计划的住房,所购房屋必须为成套房,且建筑面积最大不能超过144平方米,最小不得低于36平方米及人均18平方米,在南湖区范围内(含建制镇,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的房地产市场上购买普通住宅,否则不能领取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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