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年度南湖区大桥镇花园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完成签订,标志着花园高标田项目将正式开工建设。
本项目由南湖区财政局农发办组织上报,经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立项。项目地点位于大桥镇花园村和胥山村,计划总投资142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补助128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灌站6座,衬砌渠道8.7公里,新建堤防护岸6.9公里,硬化道路12.1公里等。项目由大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建设工期6个月。
本项目水利工程按照20年一遇防洪和10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设计,工程建成后将明显改善胥山村朱家浜片区的防洪排涝设施条件。通过乡村道路硬化和堤岸绿化工程,将大力改善项目区农村人居环境,方便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为促进花园高标田项目顺利实施,区农发办制定了《南湖区大桥镇花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有关工程和资金管理要求,提出了监督管理措施,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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