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实施后,在南湖核心区域钓鱼、游泳都不被允许了,更别说往南湖里排泥浆了。近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湖中队就处罚了一起向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放泥浆且逾期未整改的违法案件。据悉,这也是水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查处的首例水行政案件。
7月13日上午,天气炎热,在嘉兴市体育中心边上的宝莲桥边河道里,一条小船上三个工人正在清理淤泥。根据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求,除了罚款外,违法者还要自行负责清理排出去的污泥。
6月27日上午,南湖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位于嘉兴市体育中心工程工地存在向河道内排放泥浆的行为。接报后,南湖中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沿工地向青龙港河道边逐一进行排查。最终,执法人员在该工地东侧的围挡处发现一根水管在向青龙港排放泥浆,河道排放点的水体也浑浊不清。
对此,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工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并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排放泥浆行为,不得再将泥浆排放到河道内。但在6月28日13时20分,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工地依旧没有执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继续将泥浆水排入青龙港河道内。于是,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南湖中队中队长高翔表示,当时正值梅雨季,雨水较多,工地要施工就先要把泥浆抽掉,处理泥浆是有过滤池的,该工地工期比较紧,所以没有充分用好过滤池,就把泥浆直接排到河道里去了。按规定,中队最后对违规者处以一万元罚款。
“这个河道属于南湖核心区域,从7月1日开始,连钓鱼、游泳都要处罚,更别说偷排泥浆了。”高翔说,光罚款还起不到警示作用,为此他们还要求工地负责人自己联系清淤船,把偷排到河道里的泥浆,重新捞上来处理掉。
“我当时就安排工人把水排一下,然后工人就图省事,在围墙上直接掏了个洞,用管子直接排到河里了。”该工地土方经理陈士坤已经认识到错误,并表示十分后悔。
据悉,该工地偷排到河里的泥浆,有200立方米左右,排下去容易,再捞上来可不容易。陈士坤说,除了罚款,租船清理的费用也很高,一天要一万元左右,且要清理个三四天,这个费用加上罚款,就要四五万元了。“污染了环境,自己也得不偿失,以后坚决不会这样做了。”陈士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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