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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政策出炉 市本级高中学校这样招生

2017/05/04 来源:南湖晚报

  中考的脚步越来越近,昨天,嘉兴市教育局下发了2017年嘉兴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晚报为你整理出了其中最关键的内容,祝愿考生们考试顺利。

  中考的时间和分值

  今年中考于6月13日至15日进行,考试科目、时间和满分值见表:

  ●社会·思品、数学两学科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纸质资料。

  ●科学和社会·思品两学科设置选择性内容,供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科学学科选择性题目为30分左右,考生可分别在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两题中选做一题;社会·思品学科选择性题目为20分左右,考生可分别在历史与社会和思想品德等领域两题中选做一题。

  ●学科考试科目总分满分值为590分,体育考试科目满分为30分,实验操作考查满分为10分,升学考试总分满分值为630分。所有学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市本级高中招生5615人

  公办学校除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我市有关部门联合批准的嘉兴市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嘉兴一中),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公办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域招生。2017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共计划招生5615人,其中面向市本级招生4834人。市本级具有招收定向分配生资格的学校为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3所学校,2017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推荐办法已出台。

  民办高中在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以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降分录取的学生享受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所有招生学校必须按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另行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或举办特色班,其中特长生数量需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有关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2017年市本级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2017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也已出台。

  2017年,申请就读我市公办高中段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必须是具备我市初中学籍,参加我市中考,同时符合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3年及以上,并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截至2017年5月31日)等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不一致的新居民子女,可向当前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就读。

  定向分配生推荐办法

  定向分配生的推荐学校是市本级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2017年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面向市本级定向分配生计划分别为264名(不含提前自主招收的52名学生)、240名和225名。各初中学校按照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推荐名额。考虑到推荐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推荐名额。

  ●推荐资格为: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和市本级初中学籍,在本施教区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且在八、九年级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嘉兴五县(市)户籍,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就读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具有定向分配嘉兴一中资格,但只能占用该校面向市本级外招生数,操作办法与市本级户籍学生相同,需注明生源地。

  推荐条件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评价、3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等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依据《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B及以上者,其中“品行修养”必须为A。

  ●3年学业成绩方面:七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社会·思品、科学)成绩优秀者,其中七至九年级各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成绩折算比例为:(见下表)

  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规定

  招生对象主要是在体育、艺术以及信息技术、创新发明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才能的市本级初中毕业学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申报,但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色班招生计划数申报可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2017年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招生类别(项目)、计划数(含总数和各项目人数)、报名条件,特长测试时间、内容、方式、成绩评定办法,录取规则(包括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特长测试成绩在录取总分中的权重占比或特长加分分值等)。录取原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考生先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填报特长生(特色班)志愿,参加中考后,列入统一招生,按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中学校报名,若重复报名将取消该学生参加特长生测试资格。特长生(特色班)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进行,特长测试时间统一为5月27日(周六)。

  中考加分实施细则

  加分对象为参加2017年嘉兴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此外,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考生加5分: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和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6月2日(周五)下午,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办理地点在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二楼会议室。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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