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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来了

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的补助“红包”

2019/09/27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者 高昱雯 通讯员 钟 技

  对于住在中心城区老旧住宅的市民,尤其是住在高层的中老年群体来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疑是解放“双脚”、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

  为积极回应这一民生诉求,近日,记者从南湖区住建局获悉,在结合市级相关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南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怎么申请?资金筹集有没有“红包”可领?具体实施程序是怎么样?这些老百姓关注的问题都有了解答。

  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同时,加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行为,想要安装还得满足四个条件,即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符合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有明确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四层及以上(含四层)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

  满足了安装条件,对于价值不菲的电梯,老百姓最为关注自然是资金筹集问题。好消息是,《实施方案》明确了政策补贴“红包”。《实施方案》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但对南湖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含四层)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按照电梯加装费用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的补助,具体由市、区、街道按比例承担;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在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助的基础上,区、镇(街道)按比例保障剩余部分。财政补助实行“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

  值得一提的是,楼幢业主本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据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经过制定方案、协议公示、专项设计、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登记、建档移交等八大实施程序。电梯加装完成后的运行电费、管理费、年检费、维修维保费、更新改造费等由相关业主自行承担。

  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9月26日下午,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住建局)召集镇、街道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并下发《南湖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服务指南》,有意向的市民可到各镇、街道及社区咨询相关电梯加装业务。

  作为提升百姓生活品质的一项惠民政策,南湖区将分步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从今年9月到12月为试点先行阶段,各镇、街道在充分排摸梳理基础上,对照方案要求,先选择1个小区或社区进行加装电梯工作试点,积累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操作流程,确保安全安装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从明年1月起,南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对申请人实行常态化受理,常态化推进。

标签:编辑:王昭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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