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名资深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团体,赴嵊泗县“轮班”提供驻地法律援助,驻岛援助律师在办理援助遇到疑难问题时,将由团队一起讨论分析,若三人无法统一意见,可提交律所全体律师共同商讨。现在,南湖区这一“飞地”法援创新模式已经受到省司法厅高度肯定。此项工作举措,也被南湖区司法局作为创新项目上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
“发明”这种“整所援助”模式的是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今年1月,该事务所参加了一个由浙江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并发起的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活动。
根据原本的志愿服务活动要求,每个参与这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须派遣一名执业三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到指定的公共法律服务薄弱地区驻地提供法律援助一年,这一年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将提供8万元的资金补助。
但对于一名资深律师来说,连续“离职”提供一年异地法律援助,意味着原本受理的案件必须中断,积累的各种资源也要“隔离”一年,而且这一年的收入远低于原水平,律师本人长期离家心理上也会产生孤单、想家的问题。
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考虑到上述种种实际情况,决定尝试一种新的援助模式,派三名律师“接力”援助,并报销律师本人和家人来回探望的差旅费,而这三名律师也结成团队,可以在遇到难题时相互讨论,或是向事务所求助。这样,一举解决了原本让律师对异地援助“望而生畏”的问题。
这项举措经市、区两级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报送,得到了支持和肯定。向全所律师公布这一方案后,也得到了很多律师的响应,经过一番筛选,最终选定了陈建祥、李康和葛丙锋三名律师赴嵊泗岛支援。
嵊泗岛总共只有三名执业律师,其中一人已经转行,另一人年纪较大,很少接手案件,只负责一些法律咨询,只有一名律师在承办案件。
李康是这场“接力跑”的“第一棒”,上岛后,迎接他的不仅有法律援助,还有大量普法、咨询电话和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他发现因为律师人数不足,而且几个离岛与县域间距离遥远,难以保证足量、高质的普法,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与南湖区有一定差距。
比如退伍军人朱某因一起工程款拖欠纠纷前来求助,因其是因公致残的退伍军人,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与李康商议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因为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吴某不在嵊泗县域内,李康律师通过电话联系吴某,对案件事实进行核实后,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对吴某进行劝导,逐渐使吴某了解到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电话远程调解,使吴某与朱某达成调解协议,帮助朱某拿到了这笔应得的劳动收入。
陈建祥律师是三名律师中唯一有《海事法》相关经验的律师。他曾是一名海员,对海事纠纷有一定了解,也是三人团队中年龄最长者,是团队的“定海神针”。近日,他从嵊泗法院领到了一份判决书,判决结果是一审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驳回原告起诉。
陈建祥是这起案件的第二个承办律师,这起案件的首个指派律师是他的“前任”驻岛援助律师葛丙锋。当时,葛律师收到援助指派后,发现受援人鲁某是名精神病患,在发病情况下杀死了亲子,但免于刑事责任,而其夫邵某为躲避之后双方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执行,向嵊泗法院起诉要求鲁某承担因杀害儿子的巨额经济损失。
考虑到案情复杂,葛律师马上与“援助三人组”联系,经过讨论,认为邵某在鲁某杀死儿子时是鲁某的法定监护人,其起诉的实质是自己告自己,主体有误。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观点,为受援人鲁某争得了合法权利。
通过这样的“飞地”法援,南湖区为嵊泗县带去了大量便利、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普法服务,直到法援律师们回到南湖区,还常常接到来自嵊泗岛居民的咨询来电,对律师们耐心、专业的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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